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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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为完善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支持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经省政府研究,现将《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06]388号)有关内容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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