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6]5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16
实施时间: 2016-11-16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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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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