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7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评价[2016]36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1-14
实施时间: 2016-11-14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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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管企业:
  为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现就《2017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各级子企业开展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要求,编制并上报年度预算报告。
  (一)编制口径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子企业,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各企业应当遵循实质控制原则,将企业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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