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6]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1-23
实施时间: 2016-11-26
法规类型: 政府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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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我们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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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