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职能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2016]15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9
实施时间: 2016-10-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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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62项行政职权事项的职权名称、职权依据等要素和内容进行调整。将原省物价局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共17项)的行使主体调整为省发展改革委。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职权事项的调整工作。对调整后行政职权事项需编码的,按照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权编码规则赋码。要相应制定、完善和公布行政职权的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清单有效落实。
  今后,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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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省政府调整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目录(62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