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6]16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9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厦门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厦门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
  市文广新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体育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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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厦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