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6]94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1-5
实施时间: 2016-11-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14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关部门(单位)对《绍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部分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作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予以修改。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