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预[2016]1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31
实施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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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武警各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财务部门:
  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落实好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就中央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
  (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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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执行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