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4号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11-17
实施时间: 2016-11-18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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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11月18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铁基非晶合金带材(税则号列:7226.9199)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6年第65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6年11月18日起,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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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65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