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发改办环资[2016]24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14
实施时间: 2016-11-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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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建设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11月25日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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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2、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