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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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启用业务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专用章的适用范围
  业务专用章用于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的各类即时办结涉税业务时,确认资料或出具文书时使用。
  二、业务专用章的式样
  业务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边沿直径为38mm,边框1.3mm印色为红色。上部环边位置刊办税服务厅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如“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自左而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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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用章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