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6]238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1-11
实施时间: 2016-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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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近期,西气东输管道将向福建供应天然气。现就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有关精神,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福建省物价局要完善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合理安排销售价格;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859号)要求,减少供气层级,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努力降低用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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