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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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依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省属企业进一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法治工作的领军人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明确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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