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非国有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文文号: 鲁人社发[2016]2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7-11
实施时间: 2016-7-1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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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鲁办发〔2014〕31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0号)精神,切实做好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工作,现就省属事业单位直接转制为非国有制企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职工身份转换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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