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督[2016]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0-8
实施时间: 2016-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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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2011年8月,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41号),形成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价格临时补贴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2014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联动机制中的价格临时补贴进行了完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好地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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