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9-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4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监管局、工商机场分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