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启用《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申领、变更[注销]申请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库[2016]4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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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电子印章管理,规范电子印章申领、变更(注销)程序,市级各预算单位在申领、变更(注销)电子印章时,需填报《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申领、变更(注销)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仅申领),提交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和国库处审批。
  《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申领、变更(注销)申请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原《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申领登记表》、《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变更(注销)申请表》停用。
  附件:附件:青岛市市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申领、变更(注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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