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推荐我市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6]2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质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征集青岛市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专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含驻青单位)在职在岗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由单位推荐:
  (一)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无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担任评审专家的情形;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担任副高或正高级会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