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0-18
实施时间: 2016-10-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5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民政厅、有关社会团体: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用新版“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二、新版&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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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