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八期]国债等五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1-11
实施时间: 2016-11-1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八期)国债、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6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11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8”,证券简称为“国债1038”,是2010年11月25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