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卫生计生委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6]14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6-10-2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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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收费的函》(津卫财务函[2016]2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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