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教[2015]3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5
实施时间: 2015-5-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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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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