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央驻穗省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规[2016]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9-8
实施时间: 2016-9-1
失效时间: 2021-8-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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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驻穗、省属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以下简称粤府129号文)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央驻穗、省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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