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规[2016]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10-24
实施时间: 2016-10-24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8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资委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