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四川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6]8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31
实施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67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资委、财政厅《四川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四川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省国资委 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