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6]1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1-4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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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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