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登记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工商规[2016]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10-30
实施时间: 2016-10-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6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的规定,加快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和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我省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制度(以下简称“登记信用承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登记信用承诺制的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