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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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同意,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下发《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部署全国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根据省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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