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增量房税收汇总批量申报上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0-31
实施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3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纳税人的压力和优化纳税服务,经我局前期开发和测试,金三系统增量房税收现已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汇总批量申报功能。
  一、增量房税收
  增量房税收是指纳税人代收的购房人(房屋权属承受人)法定承担的契税以及印花税(印花税仅限非住宅)。
  二、增量房税收申报
  增量房税收申报可由纳税人上门办理汇总批量申报,也可以由购房人自行上门申报。
  1.房地产开发企业汇总申报,是指金三系统将纳税人所有申报明细按照品目和税款所属期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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