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服务业委财政局《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展会“互联网+”创业和开展融资租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办发[2016]55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5-10
实施时间: 2016-5-10
失效时间: 2017-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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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服务业委、财政局《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展会“互联网+”创业和开展融资租赁政策的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展会“互联网+”创业和开展融资租赁政策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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