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绍兴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42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9-1
实施时间: 2016-10-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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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绍兴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693元,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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