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津科创[2016]10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0-27
实施时间: 2016-10-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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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9号),现对《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创[2015]12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相应条款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创新券政策覆盖面。补充通知如下:
  一、放宽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范围
  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条件调整为:
  1. 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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