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0-24
实施时间: 2016-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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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将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是将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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