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等十六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0-24
实施时间: 2016-10-24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5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