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委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经信发[2016]7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9-30
实施时间: 2016-9-30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2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科委、国税局: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扶持政策,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制定了《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科委
  重庆市国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