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就发[2015]22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5-10-26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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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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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发2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