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8-9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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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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