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6]21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6-10-20
实施时间: 2016-10-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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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能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今年以来,天然气供需总体平衡,但北方地区消费峰谷差大、调峰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受管输能力、用气结构等因素影响,华北、西北等地今冬明春高峰时段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供需各方必须密切加强合作,从资源调配、需求侧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落实各方责任
  (一)准确把握供需形势。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替代能源价格偏低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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