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6]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0-9
实施时间: 2016-10-21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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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总部后勤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该《规划》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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