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电[2016]4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14
实施时间: 2016-10-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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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属煤炭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炭行业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厅)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煤炭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金融办、山西煤监局、省电力公司等成员单位组成省级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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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doc    
2.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doc    
3.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产能退出认定小组).doc    
4.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资金使用及债务处置小组).doc    
5.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职工安置小组).doc    
6.山西省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表(煤矿关闭小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