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6]12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19
实施时间: 2016-8-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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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等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要严格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的,要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限。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研究和制定税收等优惠政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要按规定程序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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