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19
实施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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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6月27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雪克来提·扎克尔
  2016年8月1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有序开发建设,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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