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改办经体[2016]21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6-10-12
实施时间: 2016-10-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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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上报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方案的请示》(沪发改能源〔2016〕86号)收悉。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上海市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你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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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