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0-17
实施时间: 2016-10-17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船舶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第二条 吨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吨税税目税率表》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船舶吨税法[征求意见稿]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