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规[2016]21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0-15
实施时间: 2016-10-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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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本世纪以来,我国天然气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天然气利用水平大幅提高。随着天然气消费量迅速增长,储气设施建设速度偏慢、调峰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鼓励投资建设储气设施,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现就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明确如下:
  一、储气服务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储气服务价格由储气设施(不含城镇区域内燃气企业自建自用的储气设施)经营企业根据储气服务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与委托企业协商确定。
  二、储气设施天然气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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