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三项业务规则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6]5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10-17
实施时间: 2016-10-1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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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促进税务师行业业务转型升级,指导税务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向纳税申报全程代理业务和为纳税人出具纳税申报咨询意见业务转型,进一步规范这两项业务的执业行为,中税协组织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引入税务专业机构服务的政策精神,为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协助海关稽查业务,制定了《接受海关稽查委托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上述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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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3.《接受海关稽查委托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