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降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6]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9-27
实施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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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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