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10]18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4
实施时间: 2010-5-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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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以下简称《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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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