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6-10-14
实施时间: 2016-10-15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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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适应市场需求及业务变化,我公司对《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一个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数量上限调整为3户,指南第2.1.2条修订为:“一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一码通账户。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
  对于2016年10月15日前自然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已开立的3户以上(不含3户,下同)同类证券账户,符合实名制开立及使用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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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