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16]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法制办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4-14
实施时间: 2016-4-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证监会 中央宣传部 中央维稳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网信办
  国家信访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4日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